
SM Entertainment
详细内容
简介
韩国SM娱乐有限公司(S.M.Entertainment)是韩国一间大型艺人企划和经纪公司,由歌手出身的李秀满于1989年创办。其名称“SM”为英文“Star Museum”的缩写,意为“明星博物馆、名人殿堂”。[1]
1998年,S.M.公司把旗下的HOT、SES介绍到中国、日本,掀起了亚洲“韩流”热潮。
2000年4月,S.M.公司登记注册了韩国高斯达克市场,发行股票,成为韩国第一个娱乐文化股份公司。[2]
2002年12月,S.M.公司与日本的FANDANGO JAPAN(YOSHIMOTO集团和KDDI的合资公司)、YOSHIMOTO集团以及AVEX共同创立了网络娱乐公司---FANDANGO KOREA,在网络与移动通信迅速发展的时代,将主要负责为大众开发数字信息资源。
2014年5月8日正式宣布与百度达成战略合作关系。截至2016年,其旗下代表艺人有BoA、东方神起、Super Junior、少女时代、SHINee、f(x)、EXO、Red Velvet、NCT等。韩国S.M.公司再次起诉,以侵权责任纠纷为由,将旗下EXO组合成员黄子韬、北京空中信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大承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决三被告停止手游代言活动,并向原告连带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150万元。
2016年11月底,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全面驳回了S.M.针对黄子韬在中国的演艺行为侵犯了其“专属经纪权”一案的诉讼。
2018年3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定SM主张的“专属经纪权”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所列明保护的民事权益,驳回SM公司的上诉。
签约选拔
签约
和SM公司最先签定的是演艺生合约,在正式出道时会再以个人名义(注意,是个人名义而不是所在组合名义)签定一份为期5年的演艺合约,利益所得一般为公司:个人=7:3。但这里的收益是说专辑的收益,周边产品和其他活动收益归公司所有。也就是说,前5年差不多就是为公司白干呢(之前SM被判定合约是不合理契约,已经被勒令整改了)。5年合约到期时,是去是留,其实还是和一般的经纪公司一样,要同时看公司和艺人两方面的意见。一般SM想留下的人,SM会出很高的续约金,待遇也会随之改变(Kang Ta和BOA在续约的同时都得到了SM的股票)。
选拔
“S.M.青少年Best选拔大会”[2]是进入SM最直接最正规的方式,分设部门很多(如歌唱、舞蹈等),在海外如美国、中国、日本均设有赛点,以便更全面的吸收人才(Tony,Shoo,Eugene,Eric,Andy,有天舞,基范,Tiffany(黄美英),Jessica(郑秀妍),krystal(郑秀晶)都是“海归派”,就连申彗星也是在美国留学期间被发现的)。SM中也有如SJ-M的周觅、Henry(刘宪华),张力尹,f(x)的宋茜、Amber(刘逸云),EXO的张艺兴非韩国籍的真正的外国籍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