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是中国传统的质量单位,常用于中药方、黄金和食谱领域。 [3]按照中国大陆现行市制标准,1斤等于10两(100钱),1钱等于5克。 [6]该单位现仍在中国香港地区使用。 [7]
钱又作“匁”,其字形来源存在不同说法,一说为“兩”之草书楷化字。 [1]该单位在不同地区的实际质量存在差异,香港地区使用的司马制规定1钱约为3.78克。 [7]在传统的黄金交易场合,1钱约等于3.125克。 [4]
- 中文名
- 钱
- 市 制
- 1钱 = 5克
- 简 介
- 1斤 = 10两 = 100钱
- 中国旧制
- 1钱 = 3.73克
- 定 义
- 中国传统的质量单位
基本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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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是中国传统的质量单位,常用于中药和黄金交易等领域。 [4] [7]其基本换算关系为:1斤等于10两,1两等于10钱。 [2]
钱又作“匁”。字形来源有两种说法:一说因为“钱”在日语中与“泉”同音,因此日本人借用“泉”字的草书写法创造了“匁”字;另一说因为“钱”在日本的简便计数写法为“文メ”,将此二字组合起来便成了“匁”字。字源上,“匁”是“兩”之草书楷化字。 [1]
一钱在不同标准下换算为:旧制约3.73克,1959年后中国大陆法定为5.00克,台湾台制为3.75克,港澳司马制约3.78克,日本汉方“匁”为6.00克。 [7]
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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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时对重量单位的说法复杂不一。《孙子算经》卷上记载:“称之所起,起于黍,十黍为一絫,十絫为一铢,二十四铢为一两”。《说苑》《说文》《淮南子》等文献中则记载了锱、镒等其他单位。传统的质量单位序列包括忽、丝、毫、厘、分、钱、铢、两、斤、钧、石、累、匀 [3],“钱”是其中的一个单位。
现代对“钱”的标准化过程发生在1959年国务院《关于统一计量制度的命令》实施后。该命令确立了1斤=10两=500克的新市制,由此推导出1钱=5克的法定值 [7]。
单位换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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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市制(1959年后法定标准):1斤 = 500克,1斤 = 10两 = 100钱,1钱 = 5克 [7]
中国旧制(历史上使用,现主要在港澳台地区有不同变体):1斤 ≈ 596.8克(基于库平斤),1斤 = 16两 = 160钱,1钱 ≈ 3.73克,曾广泛用于传统药衡 [7]
其他地区标准:台湾台制:1斤 = 600克,1斤 = 16两,1两 = 37.5克,1钱 = 3.75克;港澳司马制:1司马斤 ≈ 604.79克,1斤 = 16两,1两 ≈ 37.80克,1钱 ≈ 3.78克;日本汉方“匁”:1斤 = 600克,1斤 = 100匁,1匁 = 6.00克 [7]。
实际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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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年,中国国务院颁布《关于统一计量制度的命令》,规定市制1斤=10两=500克,因此推导出1两=50克,1钱=5克。此标准成为现代中国大陆的法定换算值。 [7]
原香港法例,1884年第廿二条,一分是2/15安士。香港法例规定,一钱等于1/10两或者十分,1/160司马斤,即约3.78克(常规取值为3.78克)。现常用于中药处方。金银等贵金属交易用“金衡钱(macetroy)”,等于“金衡两”1/10,转换为十进制等于3.7429克,比普通钱略轻。在1959年统一计量制度前,中国沿用旧制,1钱的质量在历史上并不固定,约为3.73克至3.78克之间。 [7]
中国台湾地区沿用台制单位,1钱等于3.75克。 [7]
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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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在传统黄金交易中作为计价单位使用,在一些传统的黄金交易场合或者老金店中,可能会使用钱作为计价单位,在这些场合,1钱约等于3.125克。 [4]
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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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在传统黄金交易场合使用需注意换算 [4],不同地区对钱的换算标准不一。中国大陆法定1钱为5.00克,台湾台制1钱约3.75克,港澳司马制1钱约3.78克,日本汉方“匁”为6.00克 [7]。
1959年国务院《关于统一计量制度的命令》确立了1斤=10两=500克、1两=50克、1钱=5克的现代市制标准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