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汉语一级字,部首为“扌”,读作bǔ,本义指捕捉、捉拿。其字形为形声结构,从手、甫声,最早见于《说文解字》,释为“取也”,篆文字形中“手”部体现抓取动作 [1] [3] [5]。
该字在现代汉语中多作动词,表示具体抓捕行为(如捕鱼、缉捕)或抽象追寻;作名词时曾指旧时捕快等职务 [4]。方言中发音存在差异,如粤语读“bou6”,客家话有“pu5”“pu3”等变体。
“捕”字起源与追捕逃亡奴隶相关,甲骨文、金文字形由“手”与“甫”(园囿)构成,本义为在苑囿中捉猎小动物。清代《康熙字典》注音为“薄故切”,收录追捕、讨捕两重含义 [2],古代文献如《汉书》《庄子》中已有使用记载,语义延续至今 [4]。
- 中文名
- 捕
- 拼 音
- bǔ
- 部 首
- 扌
- 五 笔
- RGEY(86);RSY(98)
- 仓 颉
- QIJB
- 郑 码
- DFB
- 笔 顺
- 一丨一一丨フ一一丨丶
- 字 级
- 一级(常用)
- 平水韵
- 去声七遇
- 四角号码
- 53027
- 注 音
- ㄅㄨˇ
- 总笔画
- 10
- 部外笔画
- 7
- 统一码
- 基本区 U+6355 [4]
- 结 构
- 左右结构 [4]
- 笔顺编号
- 1211251124 [4]
现代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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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字义
捕bǔ
⒈ 捉,逮:捕捉。捕获。捕杀。巡捕。缉捕。捕风捉影。
基本词义
◎ 捕 bǔ
〈动〉
(1) (形声。从手,甫声。捕的原始意义是追捕逃亡的奴隶。本义:捕捉,捉拿) [4]
(2) 同本义 [catch;arrest]
捕,取也。——《说文》
遣吏分曹逐捕诸灌氏支属。——《汉书·灌夫传》
吏无追甫之苦。——《汉书·韩延寿传》
变斗杀伤捕伍邻。——《急就篇》
至高邮,制府檄下,几以捕系死。—— 文天祥《指南录·后序》
他郡国吏欲来捕亡人者,讼共禁弗予。——《史记·吴王濞列传》
捕鼠不如狸狌。——《庄子·秋水》
捕影而视之。——《周髀算经》
武陵人捕鱼为业。—— 晋· 陶渊明《桃花源记》
捕者既不至。——清· 梁启超《谭嗣同传》
而吾以捕蛇独存。——唐· 柳宗元《捕蛇者说》
(3) 又如:捕鱼;捕快(旧时官府中专事捉拿强盗的差役);捕书(清代地方衙门掌管捕捉罪犯的书吏);捕生(捕捉野生动物)
(4) 追寻,搜寻 [seek]
而抄捕南海馆之报忽至。—— 清· 梁启超《谭嗣同传》
诏使孺卿逐捕。——《汉书·李广苏建传》
(5) 又如:捕援(索求推举)
词性变化
◎ 捕 bǔ
〈名〉
(1) 旧时衙门担任缉捕的差役 [policeman]。如:捕厅(称州、县官署的辅佐官,如县丞、典史、吏目等。多负责缉捕盗匪);捕头(巡捕的头目)
(2) 姓 [4]
古籍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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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
【卯集中】【手字部】捕 ·康熙笔画:11 ·部外笔画:7
又其人在而直追取之曰逮。其人亡而讨捕之曰捕。《前汉·灌夫传》遣吏分曹逐捕。
又《韩延寿传》吏无追捕之苦。
又姓。汉捕巡。
说文解字
【卷十二】【手部】捕
取也。从手甫声。薄故切 [3]
说文解字注
(捕) 取也。此与搏义别。从手。甫声。薄故切。五部。 [3]
捕pu,多用于地名。
方言集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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