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德州市夏津第一中学初高衔接班自主招生方案(2025年)
为了满足单科成绩优异或具有创新潜质的学生的发展需求,做好初高衔接试点工作,现根据《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调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制定我校初高衔接试点工作方案。
一、招生范围及计划
1.招生范围:符合在夏津县2025年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条件的优秀应届毕业生;
2.招生计划:招收自然科学类特长生100人。
二、报名条件
1.2025年在夏津县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2.2025级初高衔接班(暨2025年自主招生)拟录取的考生,中考志愿填报时第一志愿须填报夏津第一中学;
3.对自然科学志趣坚定,禀赋优异,具有较高学科素养、创新潜质和学习能力。综合素质特别优秀,初二年级下学期期末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物理、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六科总成绩在初中学校居于前列;
4.身心健康、兴趣广泛、爱党爱国。具有较深的人文底蕴、责任担当,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4日8:00-7月27日18:00。
2.各初中学校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报名,审核后以学校为单位上报自主招生笔试推荐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汇总表纸质版在规定时间交至夏津第一中学西校区教务处,电子版(excel版)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3.夏津县教体局将对学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按照自主招生计划数1:4的比例确定获得自主招生笔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初审通过者,参加学校测试。
4.有意报考航空实验班等无意愿到夏津第一中学就读的学生不得推荐。
四、自主招生测试
初高衔接自主招生测试为笔试。考生持初中学校开具的带照片的学籍证明和初高衔接自主招生测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8月4日(星期日)
笔试地点:夏津第一中学东校区
笔试科目:
8:00—10:00 数学,150分
10:30—12:00 语文,100分
14:00—15:30 物理和生物,物理120分,生物30分,总分150分
16:00—17:30 英语,100分
五、资格确认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初高衔接自主招生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初高衔接班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获得自主招生资格学生。若学生初高衔接自主招生测试物理或数学学科取得满分成绩,可不参与总分排名,直接录取。若初高衔接自主招生测试总成绩相同,则数学成绩高者优先获得自主招生资格(若再相同,依次比较物理和生物、语文、英语成绩)。
获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学生名单在夏津第一中学公众号公示3天,对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意见。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接到书面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公示期结束,确定初高衔接班资格名单,签订夏津第一中学初高衔接自主招生录取协议书。
六、录取程序
获得我校初高衔接班就读资格的学生须参加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与其他我校录取学生同时上报信息,注册学籍。
七、特色创建及主要措施
1.举办夏令营活动,课程包含:双一流学校游学、初高中课程衔接、学科竞赛讲座、学科学法指导讲座、高校强基计划政策解读、高中生涯规划指导讲座、优秀学长交流及团队建设活动等;
2.学校选派年富力强、教学成果突出的省、市教学名师担任班主任及科任教师。建立学生“成长档案”,制定个性化课程方案、引进竞争激励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定期举行学生座谈并根据学生学习需要开展个性化辅导或集体培优。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生考试工作由第三方组织实施,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招生信息将及时在夏津第一中学公众号公示,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充分体现公正公平的原则,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534-3217711、0534-3211648
监督电话:0534-8216903
九、其他事项
1.初高衔接班录取计划数包含在2025年我校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内;
2.初高衔接班拟录取考生,中考志愿填报时第一志愿须填报夏津第一中学;
3.被我校自主招生批次初高衔接班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后续其他批次的录取;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招生文件为准。
附件:夏津第一中学初高衔接班自主招生录取协议书
夏津第一中学
2024年7月
附件
夏津第一中学初高衔接班自主招生录取协议书
甲方:夏津第一中学 乙方: (考生)
根据《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调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夏津第一中学初高衔接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甲乙双方签订初高衔接班自主招生录取协议书如下:
1、甲方根据《夏津第一中学初高衔接试点工作方案》开展自主招生工作。乙方已了解自主招生的有关政策规定。
2、乙方已通过夏津第一中学初高衔接自主招生测试,已被甲方确定为夏津第一中学2025级自主招生录取对象。
3、乙方须参加德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且第一志愿报考夏津第一中学。
4、乙方已取得甲方自主招生拟录取资格,按照一个考生只能参加一所学校自主招生考试的规定,为了避免重复录取,乙方保证除参加了甲方的自主招生考试外,没有参加其它学校的自主招生考试。
5、甲方负责为乙方注册高中学籍。
6、乙方应于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与甲方签订初高衔接自主招生录取协议,以学校为单位上交甲方教务处,逾期不签协议视作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7、本协议一式两份,一份交甲方,一份由乙方本人持有。
甲方:夏津第一中学 乙方(签名):
准考证号:
身份证号;
乙方家长(签名):
乙方毕业学校(盖章)
2024年 月 日 202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