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类服务内容 1.单位就业登记: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的,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后,应当于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登记手续。 2.网上发布招聘信息:有招聘意愿的各类用人单位,持有营业执照副本信息可以免费发布招聘信息。 3.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补奖补。 4.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按照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承担部分)。 5.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申领:家政服务机构为16至60周岁从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含意外伤害保险的商业综合保险,按照每人每年6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6.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申领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并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 7.职业介绍补贴:经工商注册登记并获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介绍城乡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经审核确认后,可给予每人每年120元的职业介绍补贴。 创业类服务内容 1.小微企业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2013年10月1日以后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企业法人)、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2.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400万元以内创业担保贷款。 3.创业孵化补贴:对地方依法设立并经人社部门认定,促进就业成效明显的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按照实际孵化成功企业户数给予创业孵化补贴,每个基地、园区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培训类服务内容 1.困难企业申领以工代训补贴:对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业中小微企业开展以工代训的,根据以工代训人数给予企业每月500元/人、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单个企业在政策执行期内最高补贴10万元。 2.培训机构代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培训机构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可代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3.培训机构代领职业培训补贴:培训机构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制培训的,可代领职业培训补贴。 4.中小微企业申领以工代训补贴申领:对企业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组织开展以工代训的,按吸纳人数给予企业每月500元/人、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 |
就业类服务内容 1.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就业登记:在德州市行政区划内常住的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已实现就业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办理就业登记。 2.个人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可以在网上,或者就近在户籍地、居住地、工作地、参保地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提交失业登记信息。 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在德州市行政区划内常住的登记失业人员(①女性四十周岁、男性五十周岁以上的人员;②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③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④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⑤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⑥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⑦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⑧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符合条件的,予以认定。 4.贫困劳动力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劳务扶贫合作社、乡村振兴劳务社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吸纳贫困劳动力并组织劳务输出到户籍所在县(市、区)以外稳定就业的(合同期1年以上),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每人不超过600元,具体标准参照交通费水平合理确定。 5.网上发布求职信息:年满16岁,有求职意向的自然人可以登录平台免费发布求职信息。 6.灵活就业人员申领社会保险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 创业类服务内容 1.个人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企业法人)、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5000元。每名创业人员、每个企业只能领取一次。 2.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符合相关规定的个人已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可申请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按照每个创业企业借款人最多不超过(含)3名合伙人,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可申请最高不超过99万元贷款。 注: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支持: (一)属于国家重点就业群体。法定劳动年龄内(年满16周岁且贷款期内未达到退休年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二)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 培训类服务内容 1.个人申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经培训后参加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初次职业技能鉴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以申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2.个人申领职业培训补贴: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培训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的,给予每人每年不超过3次的职业培训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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