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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
- 贸易
- 外文名
- Trade
- 拼 音
- mào yì
- 概 念
- 平等代换
- 定 义
- 商业行为
- 形 式
- 货品或服务交易
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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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称
服务贸易是国际服务贸易的简称,指的是以服务作为商品进行跨国交换的经济活动,具有无形性、不可分离性和不可存储性的特征。核心是以资本、劳动力和知识技术为基本要素的服务交易。世界贸易组织(WTO)在《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将服务贸易定义为跨境提供、境外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移动四种提供模式。 [5]
贸易是买卖或交易行为的总称,通常指以货币为媒介的一切交换活动或行为。其范围广泛,包括商业所从事的商品交换活动与商品生产者或他人所组织的商品买卖活动等等。
交换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贸易标的从实在延伸到虚拟,市场从有形拓展到无形,不断丰富和进步。万变不离其宗,贸易的核心是交换。交换,是交货与付款两对立流程的统一。在自由平等的正常主体之间,交换遵循的原则是等价和同步。同步交换,就是交货与付款互为条件,是等价交换的保证。
交换过程分为交换协议阶段和标的转移阶段。标的包含商品、服务、劳务、技术、信息等。交换协议是双方对立主体对标的达成一个彼此能够接受和认同的所谓等价的值。标的所有权的转移是以对价的同步互动为条件,所以交换是在动态过程中实现的。在实际操作中,对于现成标的的面对面交易,同步交换容易实现;但许多情况下由于交易标的的流转验收(如商品货物的流动、服务劳务的转化)需要过程,货物流和资金流的异步和分离的矛盾不可避免,同步交换往往是不现实的。
而异步交换,先收受对价的一方容易违背道德和协议,破坏等价交换原则,故先支付对价的一方往往会受制于人,自陷被动、弱势的境地,承担风险。异步交换必须附加信用保障或法律支持,交换才能顺利完成。虚拟的信用是不确定因素,必须通过实在的保障使之成为确定因素。同步交换,则可以规避不等价交换的风险。
作为交换中两对立流程之一的付款,受条件及方法所限,现行的支付方式往往是简单的即时性直接付转,一步支付。比如国内的结算方式,按不同标准有不同分类,这里按结算形式,分为钞票结算、票据结算(包括支票、本票、银行汇票、承兑汇票)、汇转结算(包括电汇、网上支付)。以上除了承兑汇票属于期票结算,其余都可视为现金结算。其中钞票结算和票据结算适配当面现货交易,可实现同步交换(支票属个体信用存在空头等因素的恶意退票风险,导致异步交换);汇转结算适配隔面现货交易,对于隔面或期货交易,若无信用保障和法律支持,即时性一步支付导致异步交换容易引发非等价交换风险。
现实中买方先付款后不能按时按质按量收获标的,卖方先交货后不能按时如数收到价款,被拖延、折扣或拒付等引发经济纠纷的事件时有发生。相比之下,国际贸易结算方式中的信用证结算则注重遵循同步交换的原则,体现了过程化分步支付的理念,有效防范了支付风险。
贸易出现的原因众多。由于劳动力的专门化,个体只会从事一个小范畴的工作,所以他们必须以贸易来获取生活的日用品。两个地区之间的贸易往往是因为一地在生产某产品上有相对优势,如有较佳的技术、较易获取原材料等。
举例
1.一般贸易
2.国家间、国际组织无偿援助和赠送的物资
3.其他境外捐赠物资
4.补偿贸易
5.来料加工装配贸易
6.进料加工贸易
7.寄售、代销贸易
8.边境小额贸易
10.对外承包工程出口货物
11.租赁贸易
13.出料加工贸易
14.易货贸易
15.免税外汇商品
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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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服务贸易对象的特殊性,传统的关税壁垒无法发挥作用,因此服务贸易的保护通常采取非关税壁垒的形式。非关税壁垒的手段是多种多样的:一方面,可以针对某种具体的服务产品制定规则,如技术标准、资格认证等,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另一方面,各国采取在市场准入方面予以限制或进入市场后不给予国民待遇等手段,对国内服务产业予以保护,并以国内立法的形式加以施行,这种限制措施更具有隐蔽性。 [5]
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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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抓工作角度,服务贸易有一些重点关注领域。商务部牵头,会同服务业相关产业部门,抓服务外包、文化贸易、技术贸易等,评选特色、专业类服务出口基地,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 [5]
文化产品
A:文化贸易。是围绕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跨境交易行为,是既包括纸质出版物、工艺品、多媒体产品等有形产品,也包括版权、影视节目、艺术表演、娱乐等无形服务的国际贸易。比如,四川自贡彩灯企业在境外举办灯展,既可以赚取外汇收入,又可以宣扬中华特色彩灯文化、历史文化、制造技艺和文化自信等,还可以带动四川造其他产品和服务打包出海。 [5]
技术服务
A:技术贸易。是指通过贸易、投资或者经济技术合作的方式转移技术的贸易行为,主要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技术服务和其他方式的技术转移。技术贸易是推动科技创新、促进生产要素流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补齐产业链供应链短板和锻造长板的重要方式。 [5]
知识产权
A:6.知识产权服务贸易。是指以知识产权为交易标的贸易,主要包括知识产权许可、知识产权转让等内容,即企业、经济组织或个人之间,按照一般商业条件,向对方出售或从对方购买知识产权使用权的一种贸易行为。 [5]
人力资源
7.人力资源服务贸易。指一国的法人在本国境内以及境外国家或地区向境外的法人或自然人提供人力资源服务的贸易行为。服务内容包括人力资源外包、人才猎头服务、人力资源综合、灵活用工、在线招聘、人力资源管理软件等。 [5]
语言服务
8.语言服务贸易。指一国的法人在本国境内以及境外国家或地区向境外的法人或自然人提供语言服务的贸易行为。服务内容包括翻译、本地化服务、语言技术开发应用、语言资源服务等。 [5]
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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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主管部门
贸易主管部门主要有外交、地区一体化和国际贸易部国际贸易司、商业和消费者保护部外贸司(Foreign Trade Division)。外交、地区一体化和国际贸易部国际贸易司的主要职责是制定贸易政策,使其贸易政策在多边、地区贸易协定和国际贸易规则中得到充分体现,以保证毛里求斯顺利与世界经济的全球自由化融为一体;制定有效机制,维护工业产权,打击侵权、盗版和伪造行为,创造良好市场环境,确保工业产权得到保护。商业和消费者保护部外贸司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执行出口政策和国际贸易惯例,包括发放有关商品的出口许可证、原产地证书、南部非洲共同体原产地证书;对输美的纺织品发放通行证;对制订和执行贸易政策、国家贸易发展战略、多双边磋商等给予建议;监督AGOA法案执行情况等;处理贸易投诉等。 [6]
中国贸促会
中国贸促会的宗旨是: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政府的政策,开展促进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引进外国先进技术及各种形式的中外经济技术合作等活动,促进中国同世界各国、各地区之间的贸易和经济关系的发展,增进中国同世界各国人民以及经贸界之间的了解与友谊。 [7]
分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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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地域范围
- 1.国内贸易(Domestic Trade)
- 同一国家境内的商品和服务交易,受国内法律、货币体系和商业规则约束。
- 例如:本地零售商与批发商的交易、线上电商平台的国内订单等。
- 2.国际贸易(International Trade)
- 不同国家或地区之间的商品和服务交换,涉及关税、汇率、国际规则(如 WTO 协定)。
- 细分:
- 出口贸易(本国商品 / 服务售往他国)
- 进口贸易(他国商品 / 服务购入本国)
- 过境贸易(商品经过第三国运输,不进入该国市场)
- 跨境电商(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跨国零售贸易)。
按交易对象形态
- 1.货物贸易(Goods Trade)
- 有形商品的交易,如机械设备、农产品、消费品等,需通过海关申报并记录在国际收支平衡表中。
- 特点:可实物运输,受国际贸易壁垒(关税、配额)影响较大。
- 2.服务贸易(Service Trade)
- 无形服务的交易,包括:
- 跨境服务(如国际运输、金融服务、咨询服务)
- 境外消费(如国际旅游、留学)
- 商业存在(外国企业在本国设立机构提供服务,如外资银行)
- 自然人流动(个人到他国提供服务,如技术专家短期劳务)。
- 特点:不涉及实物转移,更多依赖政策开放度和服务能力。
按贸易方式
- 1.一般贸易
- 直接进口或出口商品,遵循市场化定价和自主交易,是最常见的贸易形式。
- 2.加工贸易
- 利用国外原材料或零部件,在本国加工后复出口,包括:
- 来料加工(境外委托方提供原料,收取加工费)
- 进料加工(自主采购原料,加工后自主销售)。
- 常见于制造业密集地区(如中国珠三角、东南亚加工区)。
- 3.易货贸易(Barter Trade)
- 以货换货的原始贸易形式,不使用货币结算,适用于外汇短缺或特定场景(如国际援助、双边协议)。
- 4.转口贸易(Entrepôt Trade)
- 商品从生产国出口至第三国(地区),再经第三国转卖给消费国,第三国从中赚取差价或服务费(如香港、新加坡的转口贸易)。
- 5.数字贸易(Digital Trade)
- 通过数字技术实现的贸易,包括:
- 数字产品(软件、电子书、流媒体)的跨境交易
- 数字服务(云计算、在线教育、远程医疗)
- 依托平台的跨境数据流动(如社交媒体、搜索引擎服务)。
- 是全球化和数字化结合的新兴分支,受数据安全和跨境规则影响显著。
按贸易对象性质
- 1.初级产品贸易
- 未加工或粗加工的原材料(如矿产、农产品、原油),附加值较低,受国际市场价格波动影响大。
- 2.工业制成品贸易
- 经过深加工的产品(如汽车、电子产品、机械设备),附加值较高,是全球贸易的主体。
- 3.技术贸易
- 技术成果的跨国转移,包括专利、商标、技术诀窍(Know-how)的许可或转让,常与服务贸易结合。
按贸易政策壁垒
(虽非严格 “分支”,但影响贸易形态)
- 自由贸易(Free Trade):政府不设置关税或非关税壁垒,如自贸区、零关税协定(如 RCEP 部分条款)。
- 保护贸易(Protective Trade):通过关税、配额、技术壁垒限制进口,保护本国产业(如反倾销措施)。
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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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与国之间进行的商品和劳务交换。对贸易当事国来说是对外贸易。各国对外贸易的总和构成世界贸易。由于现代国与国之间的货币信贷关系、科技合作关系等都以商品运动为基础,故国际贸易是现代国际经济联系的基本形式。国际贸易是在国际分工和商品交换基础上形成的。在奴隶社会,由于生产力低下,交通不便,商品流通量不大,国际贸易很有限,交易的商品主要是奴隶和供奴隶主消费的奢侈品。
在封建社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国际贸易也有所发展。这一时期,中国与欧亚各国通过丝绸之路进行国际贸易活动,地中海、波罗的海、北海和黑海沿岸各国之间也有贸易往来。15世纪末~16世纪初的地理大发现,推动了国际贸易的发展。当时参与贸易的商品主要是一般消费品和供封建主消费的奢侈品。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后,特别是产业革命以后,由于生产力迅速提高,商品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国际贸易迅速发展,并开始具有世界规模。从17世纪到19世纪,资本主义国家的对外贸易额不断上升。英国在国际贸易中长期处于垄断地位。当时参与国际贸易的商品主要是一般消费品、工业原料和机器设备。19世纪末进入帝国主义时期后,形成了统一的无所不包的世界经济体系和世界市场。
此后,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冲击和1929~1933年世界经济危机使资本主义世界经济遭到很大破坏,世界贸易额锐减并停滞不前。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贸易进一步扩大和发展,美国成为国际贸易中的头号大国。20世纪50年代以后,随着生产的社会化、国际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特别是新科技革命带来的生产力的迅速发展,国际贸易空前活跃并带有许多新的特点,贸易中的制成品已超过初级产品而占据主导地位,新产品不断涌现,交易方式日趋灵活多样。
当代国际贸易以发达国家为主,美国仍是世界最大的贸易国,但地位有所下降;德、日等国的对外贸易有极大发展;广大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中所占份额不大,但与自身相比,对外贸易也有了很大发展,成为国际贸易中一支不可轻视的力量。国际贸易在当代国际事务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对各国自身的经济发展也有重要意义。
理论国际贸易的理论是研究国际间商品流通规律的理论。它要阐明一系列基本问题,例如,各国间为什么会发生商品交换;各个历史时期国际贸易的性质和特征由什么决定等等。广义的国际贸易理论还应包括国际价值理论和国际收支理论。实务国际贸易的实务指完成一笔进口或出口交易所进行的一系列业务活动。大体上可分3个阶段:①交易前的准备工作。②交易的磋商和合同的订立。③合同的履行。
对外贸易统计,各国不尽相同。有的国家以国境划分进出口,凡进入国境的商品即列入进口,称总进口;凡运出国境的商品即为出口,称总出口,其中包括复出口即进口商品未经加工又再出口。总进口额加总出口额即一国总贸易额。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用这种方法统计对外贸易额。有的国家以关境为标准划分进出口,虽进入国境但未进入关境的商品不算进口,只有进入关境的商品才列入进口,称专门进口;国内产品运出关境和进口后未经加工又运出关境的商品列入出口,称专门出口。
专门进口额加专门出口额即专门贸易额。德国、法国、意大利等国用这种方法统计对外贸易额。上述两种方法都不把过境商品列入外贸额。各国的进出口通常是不相等的,一定时期内进出口的差额称为贸易差额。出口大于进口叫出超、贸易顺差或贸易盈余,出口小于进口叫入超、贸易逆差或贸易赤字;进出口相等称为贸易平衡。
国际贸易规模用世界贸易额表示。为避免重复计算,只统计各国的出口或进口,以世界出口额或进口额作世界贸易额。由于各国的贸易额是进出口总额,故世界贸易额不等于各国贸易额的加总。由于各国一般都以离岸价格计算出口、到岸价格计算进口,故世界进口额总是大于世界出口额。世界贸易额通常以美元为货币单位计算。现实贸易额受价格变动影响,往往不能正确反映实际贸易额的变化,因此世界贸易额要以一定时期的不变价格来计算,这样才能衡量出国际贸易量的变化情况。
国际贸易的方式有多种:
②按贸易过程中是否有第三者介入,可分为直接贸易与间接贸易两大类。前者即商品生产国与消费国直接贸易;后者则是在商品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有第三国中间商介入,具体形式又有多种。一种是商品虽由生产国直接运往消费国,但两方不直接发生买卖关系,而是通过第三国中间商成交的;另一种是生产国先把产品运往第三国,由中间商再把产品销往消费国。此外,一国由外贸厂商经营的外贸也属间接贸易。
③按参加交易过程的国家数量,可分为双边贸易与多边贸易。双边贸易即生产国与消费国直接进行的交易。但一国的产品往往不全能适应对方的需要,这样就会产生贸易差额,造成贸易不平衡和支付困难,这就需要其他国家的介入。多边贸易即在多国之间、在较大范围内进行的交易,它容易使各交易国各得所需并达到贸易平衡。
④按清偿方式,可分为现汇贸易和易货贸易。现汇贸易即以货币直接支付进口货款,现代国际贸易中主要的支付手段为美元、德国马克、日元等可自由兑换的货币。易货贸易即双方均以货物计价进行清偿,这样做可以弥补外汇不足的困难,并能推动本国产品的出口。因直接换货有一定难度,故往往采用一种形式更加灵活的广义的易货贸易,即规定在一定时期内用几种货物进行交换,分别结算、综合平衡。
两国间不平衡的贸易地位无疑会给双边贸易关系带来一定的消极影响。中国与墨西哥在双边贸易方面存在诸多摩擦。据WTO统计,1995—2005年墨西哥对华反倾销案件共19起,占发展中国家对中国反倾销案件数量的10%,居发展中国家对中国反倾销案件数量的第二位。由于墨西哥将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也造成了对中方不利的局面。除了贸易摩擦,中墨两国在第三方市场(主要是美国市场)也存在着激烈的竞争关系。
在NAFTA正式启动之后,尽管中国对美国的某些具体出口行业(如纺织服装产业)一度受到影响,但不久中国就再次超过墨西哥成为对美国出口的第一大国。纺织业是墨西哥四大产业之一,而中国是制造业大国,纺织业亦十分发达,在该行业领域,两国在北美市场上互为最大的竞争对手。中国纺织机械企业相继在墨西哥投资设厂,目标瞄准巨大的美国市场,这必然造成中墨两国企业间的市场竞争。
项目
国际贸易中的有形商品种类繁多,为便于统计,联合国秘书处于1950年起草了“联合国国际贸易标准分类”,分别在1960年和1974年进行了修订。在1974年的修订本里,把国际贸易商品共分为10大类、63章、233组、786个分组和1924个基本项目。
这10类商品分别为:
1.食品及主要供食用的活动物;
2.饮料及烟类;
3.燃料以外的非食用粗原料;
5.动植物油脂及油脂;
6.未列名化学品及有关产品;
7.主要按原料分类的制成品;
9.杂项制品;
10.没有分类的其他商品。
适用
首先,从适用客体看。传统理论上有形贸易,即货物进出口。随着经济的发展,国际贸易的内涵已突破传统理论范畴,将无形贸易包括在内。CISG与PICC分别代表了国际贸易领域在新旧形式下的发展状况:CISG仅适用于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反映了作为有形贸易的国际贸易的内容,服务贸易被明显排除于适用范围之外,对于知识产权则更无涉及,甚至一些易于引起争议的货物也被排除于公约适用范围之外。PICC反映的国际贸易的内容则包括有形贸易和无形贸易,它适用于国际商事合同,即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国际服务贸易合同和国际知识产权转让合同。
其次,从对人效力看。原则上讲,国际条约仅对该条约的成员具有约束力,CISG在对人效力的规定上此又不尽相同:营业地在不同缔约国的当事人,或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所在国不是缔约国,而根据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4PICC作为一项国际惯例在对人效力上并无特殊规定,只要双方当事人约定其合同由本通则管辖,PICC均对其适用,而不管双方当事人是否位于不同国家,即使纯粹的国内合同也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适用PICC,不过,5任何此类协议都必须遵守管辖合同的国内法的强制性规则。必须指出的是,“国际”在国内和国际立法中有不同的划分标准,主要是营业地说与国籍说。CISG采用的是营业地说,6PICC并未明确规定这些标准,只是设想要对“国际”合同这一概念给予尽可能广义的解释,7实际上是兼采营业地说与国籍说。
此外,在下列三种情况下,PICC也可适用于国际商事合同的当事人:(1)当事人未选择任何法律管辖其合同,当事人同意其合同受“法律的一般原则”、“商事规则”或类似的措辞所指定的规则管辖时,可适用PICC;(2)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对某一问题的相关规则无法确定时,PICC可对该问题提供解决办法;(3)当现有国际法律文件的某一条款的含义或对某一问题的解释存在争议时,PICC可用于解释或补充国际统一法的文件。
贸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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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商品与进口商品的交换比率。又称进出口商品比价,通常用指数表示,即进出口商品比价指数。计算公式是:贸易条件指数=出口价格指数/进口价格指数×100。例如,以上年为基期,进出口商品价格指数均为100,进出口商品价格都提高了,但提高幅度不同,出口商品价格提高10%,进口商品价格提高5%,则贸易条件指数提高。
贸易条件指数较基期高,意味着出口商品价格相对于进口商品价格提高了,也即该国能以较少的出口商品换取较多的进口商品,这对该国说来是有利的,是外贸条件的改善。相反,如果进口商品价格指数提高快于出口商品,甚至出口商品价格指数不变或下降,则贸易条件指数较基期低,意味着一国要出口更多商品才能换回与原来相同的进口商品,显然这对该国是不利的,是贸易条件的恶化。通常用这种变化来作为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不等价交换的一种指标。
贸易条件是指一国的出口商品价格指数与进口商品价格指数的比率。以某一时期为基期,贸易条件为100,如果比较期的贸易条件大于100,表明该国能以较少的出口商品换取原来相同数量的进口商品,贸易条件得到改善,对该国是有利的;如果小于100,表明一国要出口更多的商品才能换回与原来相同数量的进口商品,贸易条件恶化,对该国不利。
基本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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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出口贸易的一般业务程序
(一)出口贸易的业务程序
1、交易前的准备。
3、出口合同的履行。
(1)认真备货,按时、按质、按量交付约定的货物;
1、交易前的准备
(1)制定进口商品经营方案或价格方案,以便在对外洽商交易和采购商品时,做到心中有数,避免盲目行事;
2、商订进口合同
3、进口合同的履行;
(1)按合同规定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
(5)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并验收货物。
三、国际贸易争议的预防和处理
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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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保护主义是对外贸易政策的一种基本类型,与之相对的是贸易自由化。它是指由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干预对外贸易,以保护本国市场免受外国商品的竞争,并对本国出口商给予优惠或津贴,奖励出口。其主要内容是:在进口方面,国家采用各种限制进口的措施,如征收高额的进口税、进口配额、进口许可制、外汇管制等保护国内市场免受外国竞争;在出口方面,对本国出口商给予现金补贴和各种财政上的优惠,以鼓励商品出口。“奖出限入”是贸易保护主义的基本特征。
自由贸易理论的要点主要是:
(1)自由贸易可形成互相有利的国际分工。在自由贸易下,各国可按照自然条件,比较利益和要素丰缺状况,专门生产其有利较大或不利较小的产品,这种国际分工可带来很多利益,如专业化的好处、要素的最优配置、社会资源的节约以及技术创新等等。
(3)自由贸易下,由于进口廉价商品,国民开支减少。
贸易术语的惯例
术语规定
在国际贸易业务实践中,因各国法律制度、贸易惯例和习惯做法不同,因此,国际上对各种贸易术语的理解与运作互有差异,从而容易引起贸易纠纷。为了避免各国在对贸易术语解释上出现分歧和引起争议,有些国际组织和商业团体便分别就某些贸易术语作出统一的解释与规定,其中影响较大的主要有:
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简称INCOTERMS);国际法协会制定的《华沙—牛津规则》(Warsaw-Oxford Rules);美国一些商业团体制定的《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Revised American Foreign Trade Defintion 1941)。
由于上述各项解释贸易术语的规则,在国际贸易中运用范围较广,从而形成为一般的国际贸易惯例。这些解释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在国际贸易发展的各个历史阶段中都起了积极的重要作用。由于国际贸易惯例是国际贸易法的渊源之一,在当前各国都在积极谋求国际贸易法律统一化的过程中,国际贸易惯例的作用更为显著,尤其是通过国际商会对《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不断修订,有效地促进了国际贸易惯例的发展。
国际贸易惯例日益受到各国政府、法律界和贸易界的重视、在国际立法和许多国家的立法中,都明文规定了国际贸易惯例的效力。例如,在1988年1月1日生效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充分肯定了惯例的作用。该公约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排除适用的惯例,或双方当事人已经知道或理应知道的惯例,以及在国际贸易中被人们广泛采用和经常遵守的惯例,即使当事人未明确同意采用,也可作为当事人默示同意惯例,因而该惯例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又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未作规定的,可适用国际惯例”。
由此可见,为了合理地商订和履行合同以及正确运用国际贸易惯例,国际贸易从业人员必须了解国际上各种通行的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以便在实际业务中对其作出适当的抉择和正确的解释。现将解释贸易术语的各种国际贸易惯例,分别简介如下:
各种国际贸易惯例
《199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是在《198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基础上修订公布的,该《通则》于1990年7月1日生效。
(一)修订《1980年通则》的原因
1.适应电子信息交换日益频繁运用的需要当今世界已进入信息时代,电子信息交换(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简写为EDI)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已越来越广泛地被人们采用,以电子信息取代纸单证的做法日渐增多,使“无纸贸易”逐渐变成现实。在此形势下,如何确保相应的电子信息与原来的纸单证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是一个亟待解决的很现实的重要问题。这个问题,只能随着实践的发展,由贸易惯例和法律来解决,这是国际商会修订《1980年通则》最重的原因。
2.适应运输技术的发展和运输方式变革的需要随着集装箱运输发展起来以后,传统的单一的海运向多式联运发展,货物的交接地点也从传统的“港—港”交接逐渐转向“门—门”的交接。加之,海运中使用车辆装卸的滚装、滚卸运输的出现,使原有的贸易术语无法适应现实业务的需要。因此,针对这种情况,对有关的贸易术语作相应的调整和改变,就显得十分必要,这也是此次修订《通则》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二)《1990年通则》的主要变化
《1990年通则》同《1980年通则》相比,变化很大,因此,《1990年通则》的公布和生效,标志着国际贸易惯例的重大发展。在《1990年通则中》,贸易术语的种类及其分类排列方法,贸易术语的国际代码与使用范围,买卖双方义务划分的标准以及单证的运用等方面,都有明显的变化。
实际上,即使是鼓励自由贸易的国家,本身亦会大量补贴部分工业或农业,例如钢铁、稻米等。已发展国家对出口产品的补贴常被发展中国家指为以本伤人及危害发展中国家相同行业的生存。
有形贸易
无形贸易
不是因商品的进出口而发生的收入和支出。又称无形交易、无形进出口。包括:伴随着商品和人的国际间移动而发生的劳务收支项目,如货物运费、保险费、客运费、旅游费用等;由资本的国际间移动而产生的投资收益项目,如利润、利息、红利、租金等;以及如驻外机构经费、侨民汇款、专利费等其他收支项目。
答:国际贸易(International Trade)是泛指世界各国(或地区)之间所进行的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交换活动。它既包含着有形商品(实物商品)交换,也包含着无形商品(劳务、技术)的交换,又可称为世界贸易(World Trade)。
对外贸易(Foreign Trade)是特指国家际贸易活动中的一国或地区同其他国家或地区所进行的商品、劳务和技术的交换活动。这是立足于一个国家或地区去看待它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商品贸易活动。有时也被称为国外贸易(External Trade)。
海外贸易(Oversea Trade)是指某些海岛国家如英、日等国或某些海岛地区如台湾等的对外贸易。
答:出口贸易是将本国所生产或加工的商品(包括本国拥有的劳务)输往国外市场进行销售的对外贸易活动。在进行对外贸易活动时,常常会遇到两个都有”出口”二字,但含义有所不同的概念,应注意它们的区别:其一为净出口。这是专指同类商品的出口量大于同类商品的进口量的部分;其二为复出口贸易。这是指买进外国商品后未经加工又输出到外国的贸易活动。进口贸易是将外国所产或加工的商品(包括外国拥有的劳务)购买后输入本国市场的贸易活动。转口贸易是区别于商品生产国与商品消费国直接买卖商品的直接贸易行为而提出来的。它是指商品生产国与商消费国因某种原因不能直接进行商品买卖,而须通过第三国进行商品的买卖活动。第三国不仅是中介人的身份,而且也是货主,也要通过此类交易获取利润。这种形式就是转口贸易。第三国参与此类活动,必须经过商品的价值转移活动——买和卖。但不一定要经过商品的实物转移,可以不经过本国而对商品进行生产与消费国的直接运输。
什么是有形贸易?什么是无形贸易?
答:有形贸易是指在进出口贸易中进行实物商品的交易,因这些商品看得见、摸得着帮称为有形贸易。有形贸易的进出口都要办理海关手续,并在海关的进出口统计中反映出来从而构成一个国家一定时期的对外贸易额。联合国为便于统计,把有形商品分成10类,63章,233组,786个分组,1924个基本项目,几乎包括国贸易的所有商品。
0类 食品及主要供食用的活动物
1类 饮类及烟划草
2类 非食用原料(不包括燃料)
5类 末列名的化学品和有关产品
6类 主要按原料分类的制成品
7类 机械和输设备
8类 杂项制品
9类 未分类的其他商品
无形贸易是指在国际贸易活动中所进行的是没有物质形态的商品的交易:主要是指劳务、技术、金融等。无形贸易通常不办理海关手续,在海关的出口统计中反映不出来,而在国际收支中反映出来。无形贸易额是一国国际收支的重要部分。
总贸易是指以国境为标准划分进口与出口的一种统计方法,也称为总贸易体系。总贸易可分为意进口和总出口。凡是进入一国国境的商品一律列入总进口,包括进口后供国内消费的部分和进口后成为转口或过境的部分;凡是离开一国国境的商品一律列入总出口,包括本国产品的出口、外国商品的复出口及转口或过境的部分。总进口额和总出口额构成总贸易额。采用总贸易统计方法的国家有美、英国、日本、加拿大、中国等90多个国和地区。
专门贸易是指以关为划分进口和出口标准的统计方法,也称为专门贸易体系。专门贸易又可分为专门进口和专门出口。专门进口是指外国商品进入关境并向海关缴纳关税,由海关放行后才能称为专门进口。专门出口是指从国内运出关境的本国产品及进口后未经加工又运出关境的复出口商品。专门进口额加上专门出口额构成一国的专门贸易总额。采用专贸易统计方法的国家有德国、瑞士、法国等80多个国家和地区。
答:国际贸易与国内贸易既有一定的共同性,又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差别。
共同性表现为:
(1)在社会再生产中的地位相同。国际贸易从事着国家间的商品和劳务的的交换,国内贸易是国界内的商品和劳务的交换,虽然活动范围有所不同,但都是商业活动,都处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交换环节,处于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中介地位。
(3)基本职能一样,都受商品经济规律的影响和制约。国际贸易与国内贸易的基本职能都是媒介成商品交换,即做买卖。其他活动如融资、储存、运输、报关都必须为它服务;同时,都必须遵循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如:价值规律、供求规律、节约流通时间规律等。这些规律均会在一定时间和程度上影响到国际和国内的贸易。不管是从事国际,还是国内的贸易都必须遵循这些经济规律,不得违背。
主要区别表现为:
(1)语言、法律及风俗习惯不同。国际间进行贸易活动首先会遇到差异,必须首先克服这些障碍,否则就无法恰当地进行贸易洽谈、签约,处理贸易纠纷,进行市场调研。国内贸易虽然也会遇到一些语言、风俗习惯的差异,但差别要小得多。
(2)各国间货币、度量衡、海关等制度不同。进行国际间商品交换,会遇到须用外币支付且汇率又经常变动,以及各国间度量衡、海关制度均有较大差别等诸多问题,使得国际间商品交换活动复杂化。相比之下,国内贸易就简单多了。
(3)各国的经济政策不同。各个国家的经济政策主要是为本国经济发展起作用的,但又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国际贸易的开展,且很多政策也会因不同的经济形势、不同的执政者而变化。这里有金融政策、产业政策、进出口管理政策、关税政策等等,从事国际商品交换活动必须研究这些政策。国内贸易研究的内容要少得多。
发展报告
播报编辑
当地时间2025年5月15日,联合国发布《2025年全球经济形势与前景年中更新》报告。报告指出,自2025年1月预测以来,全球经济前景显著恶化。对贸易依赖较大的发展中国家面临出口减少、大宗商品价格下跌、融资环境收紧和债务负担加重等多重挑战。国际贸易方面,全球贸易增长将从2024年的3.3%骤降至2025年的1.6%。在规避关税的短期推动后,2025年下半年商品贸易可能出现收缩。尽管数字化带动服务贸易保持韧性,但整体贸易疲软将影响运输、旅游等相关服务需求。 [4]
新华网布宜诺斯艾利斯8月23日电阿根廷国家统计局23日公布报告说,年前7个月阿根廷和中国的双边贸易额为85.76亿美元,和同期相比增长12.4%。报告指出,今年1月至7月,阿根廷从中国进口53.54亿美元,同比增加41%左右。其中,阿根廷从中国进口资本货及其配件、中间商品和消费品分别同比增加50.2%、25.5%和35.8%。
统计显示,年前7个月,阿根廷向中国出口32.18亿美元,同比减少16%。其中向中国出口初级产品下降18%,是造成阿根廷对华出口减少的主要原因。不过7月份阿根廷向中国出口达到6.66亿美元,同比增加7%,呈现止跌回升趋势。
当地时间2024年2月14日,据德国联邦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23年德中双边贸易额为2531亿欧元。中国已经连续8年成为德国第一大贸易伙伴。 [3]
2023年德中双边贸易额为2531亿欧元。中国已经连续8年成为德国第一大贸易伙伴。 [3]
当地时间2025年5月15日,联合国发布《2025年全球经济形势与前景年中更新》报告。报告指出,对贸易依赖较大的发展中国家面临出口减少、大宗商品价格下跌、融资环境收紧和债务负担加重等多重挑战。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