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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应发工资为基础。计算公式:
1、先算工资薪金的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 = 应发工资 - 五险一金(个人部分) - 起征点(5000元/月) - 专项附加扣除 - 其他合法扣除
2、累加截止到当月的工资薪金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总数套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计算个人所得税的预扣预缴金额。
公式是: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金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3、最后再用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金额扣除掉当年已经缴纳的预扣预缴税额,就能得到当月的预扣预缴税额了。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既不是以应发的工资作为基础也不是以实发的工资作为基础,而是以应纳税所得额作为基础。什么是应纳税所得额?即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这里面的这个综合所得收入额就是你个税APP上的那个收入。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减免税额-已预缴税额。
所以说个税上的应发工资与实发工资它与正常人理解的是两个东西,你说公司欠薪能不能报个税?这是应发吧,答案是不能。公司确实给你发了一万块钱工资,但这一万块是扣税扣除五险一金之后,那这个一万是实发还是你这个一万加个税加五险一金是实发?这东西你很难去定义,只能去举例或者说按照税务局的那套思路去计算而不要按照你的思路去走。

案例:小张2024年度仅取得工资薪金一项综合所得,全年工资20万元,全年可扣除的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合计为4.4万元,无其他扣除和减免税情况,假设在办理年度汇算时选择单独计税方式,奖金如何计税?(注意,公司没有欠薪,以上都是税前工资)
那么小张的应纳税所得额即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20万元➖4.4万元=15.6万元。然后对照个税税率计算15.6万✖️20%➖16920=14280,然后14280与预缴税款比较多退少补。
